各二级单位:
经学校研究,现将今年暑假期间及下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本学期定于7月10日开始放暑假。下学期在校生定于9月9日(星期六)、9月10日报到注册,9月11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2017级新生于9月14日(星期四)报到注册。
二、各有关部门、学院(部)要组织好期末考试,员工考试完毕即可离校。
三、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,做好暑假期间2017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授课、非学历培训教学管理、员工宿舍安排等工作;后勤管理处要对有关宿舍进行维修,并做到文明施工,确保安全。
四、全体教职工7月10日起安排轮休(教师须于7月17日前将本学期所教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后方可轮休)。附小7月1日放假、9月3日报到;幼儿园7月10日放假、9月7日开园。附中根据学校和长沙市教育局的要求自行拟定放假具体安排。各经营实体放假安排应根据单位情况拟定,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实施。请各单位做好暑假值班安排,并将值班人员安排表于7月10日前报董事长办公室、保卫处各一份。
五、图书馆暑假期间,7月10日至9月9日,现刊阅览室和自习室每天(8:30—17:30)开放,另每周一、五(8:30—17:30)轮流开放阅览室,每周三(8:30—17:30)开放借还书处(包括总还书台、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室一、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室二、自然科学图书借阅室、中国小说与外国文学书库),网站与数字资源全天候开放。如急需借还图书资料可直接与值班人员联系解决(详细安排见图书馆通知)。各学院(部)资料室、实验室应作出开放安排。
六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保卫处要在放假前对各二级单位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并向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。各单位对所属教学楼、办公楼及重点部位白天要安排人员值班,夜间要有人守护。加强电源、火源管理,人离应切断电源、火源。护校员工要切实履行职责,做好员工宿舍的安全保卫。
七、严禁师生员工下江、河、湖、塘游泳,确保人身安全。
八、请全校师生员工注重食品卫生安全,严防各类疾病发生。
董事长办公室
2017年7月2日